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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检察院涉企案件检察听证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创建工作方案

【字号:    】        时间:2024-08-29      

公安县人民检察院 
涉企案件检察听证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创建工作方案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切实加强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工作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及省院《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十二个小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方案》等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坚持以“突出首创性、聚焦小切口”的原则,按照工作安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拟申报涉企案件检察听证机制试点。

我院积极通过能动有为的检察听证履职探索构建三方主体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以实质化检察听证更好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推动更好在法治轨道上消弭积怨、化解矛盾、促进诉源治理,着力实现改革工作突破创新,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改革实践和可供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动公安营商环境“大变化”,确保全省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1、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共识。深刻认识检察听证工作是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体系现代化、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审查案件方式,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加强协作,案管部门切实发挥好检察听证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办案部门加强涉企案件的听证力度,强化干警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听证这一外部监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

2、明确听证程序范围,提升工作精准度。加强对“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文件的学习,对于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等终结性处理决定的涉企案件,在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涉企案件的主体反复申诉的,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企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3、加强工作保障,完善听证员库建设。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准确理解其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重点把握听证员选取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强化考核搞好使用管理,形成常态化考核管理机制。为入库听证员建立工作档案,做好听证员日常的履职评价记录,反馈工作情况促进履职,加强对辖区听证员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探索丰富听证方式,提升听证效能。探索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网上听证、特邀听证等多种形式的听证,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加强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不断规范、优化听证员邀请程序、听证活动开展程序,统一文书标准格式,不断提高听证效能。

三、实施步骤

1、传达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向领导汇报,确定牵头领导和专班成员,以工作统筹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部署、研究相关工作。

2、确定改革事项,制定改革方案。对照改革事项清单,结合本院基础条件和工作实际,分部门认领改革事项,积极谋划,制定好先行区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方案。

3、及时汇报进展,对上争取支持。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院领导带队赴省、市院,向对口条线汇报改革事项,争取上级院的指导和支持。

4、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质效。为确保相关精神落实落细,加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由工作专班对各部门上交的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后报县营商办审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先行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党组会部署改革工作,由院领导带队赴省、市院对口条线汇报改革事项,争取上级院的指导和支持。

2、强化改革工作统筹。结合本院工作基础、创建积极性、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成立由党组副书记、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专班成员,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过硬的青年干警担任联络员,形成任务清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提高改革工作标准。充分考虑检察听证工作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矛盾化解的必要性,高标准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切实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通过调度会等形式进行讨论,加强内部指导和督导,积极营造氛围,对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优化,提现改革的先进性、引领性、创新性。

4、加强改革宣传总结。积极从听证案件中做好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梳理指导性意义、挖掘典型案例,通过对内和对外的宣传引导,充分展现涉企案件检察听证机制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