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优化营商环境│监管不落空,生产不受阻

【字号:    】        时间:2022-07-12      

    本网讯(通讯员 陈超 夏海燕)“陈主任,太好了!我现在可以一个月去一次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教育,再也不会耽误正常工作了。”近日,在公安县检察院,谭华(化名)握着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陈超的手很是激动,“你们切实考虑了我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解决了我的工作和接受矫正之间的冲突。”

  法治宣讲,发现线索

  谭华是湖北省公安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目前在接受社区矫正。

  “6月15号,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到我们公司宣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谭华告诉记者,这一次宣讲活动,他认真听了全部内容,活动后他特意留存了宣讲人陈超的电话。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想着第二天得早起去户籍地的司法所报到,参加为期一天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这一天的工作只得延后了,暂时也没人能够接手,怎么办呢?脑子里又涌现出白天法治宣讲的画面,我一夜都没睡好……”谭华很苦恼,第二天一大早,他鼓起勇气拨通了陈超的电话,告知他是社区矫正对象,咨询接受社区矫正方面遇到的困惑,希望得到帮助。

  实地调查,了解困难

  6月20日,陈超和同事来到谭华所在企业。“你在公司从事什么工作?一个月需要报到几次?每次参加学习教育多长时间?有什么工作困难?”通过交流,干警了解到谭华是该公司防水材料配料核心环节的责任人,除了他,公司没有任何人可以独立承担该项工作。

  谭华每周都需要到司法所报到,可由于驾驶证被吊销,每次都需要别人驾车。路途一个多小时,加上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来回一趟得一天,这样的奔波,造成了他的工作和企业生产极大的不便。

  同时,谭华还告诉记者一件他难以释怀的事:“有一次,我正好在司法所接受矫正管理,公司临时接到一批紧急防水材料订单,在脱不开身的情况下,我将配料工作交给徒弟来负责,结果出了大问题,导致该批产品质量不合格,全部报废,公司直接损了20多万元。”这让他愧疚不已。

  能动履职,磋商监督

  掌握谭华及企业的相关情况后,干警们马不停蹄来到司法所,仔细查阅了谭华的报到、学习、公益劳动记录,并与社矫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对社矫人员的现实表现、风险评估是否分类,社矫人员是否涉营商、是否进行严管、普管、宽管的分级管理等相关情况。

  6月24日,公安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展开沟通磋商,制发了检察建议,探索对社矫人员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管理,个性化考虑涉营商社矫对象实际工作经营情况,因人施矫、创新监管模式,努力化解社矫人员接受监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的矛盾

  多方努力,解决问题

  “这次磋商我全程参与了,感受到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既出谋划策又加深了我们对缓刑服刑人员矫正和管理的认识,在依法科学管理的同时,让社矫人员能更好地工作和生活,不因为服刑被社会歧视、抛弃。”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我们组织专人制作涉营商社矫对象的工作台账,进行逐人登记,并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再犯风险等,依法评估管理等级。”磋商会后,谭华被依法依规纳入宽管等级。

  “现在谭华只需要每月选择一天去司法所报到一次,其余时间他能更加安心地在企业开展业务指导,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与司法行政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去,激发了社矫对象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他们真正能够‘管得住’‘放得开’‘干得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