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公安县检察院与公安县司法局共同建立“检察+司法”沟通协作、常态化工作会商和探索涉企案件矛盾化解三项机制,在此基础上,双方从深化涉企案件法律服务链条、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好办案风险防控等方面协同发力开展系列工作。
双方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涉企案件律师(公益)代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定期总结相关工作情况,通过办理一批涉企矛盾化解典型案件,开展常态化学习交流、分析研讨,提炼总结涉企矛盾化解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彰显改革效果,不断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