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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法律培训,促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字号:    】        时间:2023-02-20      

     本网讯(通讯员 夏海燕)“你们多看一眼、多问一句、多想一步,帮助挽救的不仅是一个失足的少年、几个受伤的家庭,更是守护了平安公安、法治公安的红色底线。”

2月17日,公安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关工委开展“部分宾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整治专项法律培训”活动。活动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吴霜霜、代姗姗,人民监督员江来鸿到场监督。

公安县部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点播影院经营者,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经营者代表约三十人参加培训。

法治培训促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

培训会上,公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晓莉向大家介绍2022年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并对涉及宾(旅)馆、KTV、酒吧等场所违规接待、招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旅馆业前台登记工作要做到‘三问三核四严禁’。”县公安局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旅馆怎样严格落实旅客入住登记为大家做培训,特别强调要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要求。


“未成年人能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吗?有父母陪同是否可以放宽标准?答案是不能,也不可以。”县文旅局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立法目的、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发,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典型案例为经营者们敲响警钟。


“在座的大家能否区分‘童工’与‘未成年工’?”针对部分经营性娱乐场所招纳未成年人工作的现象,县人社局就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为大家做详细的阐释。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是什么意思?强制谁?报告什么情形?”县检察院围绕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强制报告制度,以短视频和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引子,展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现状,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相融与共,真正实现“1+5>6=实”。

代表监督助检察履职更有担当

“开展此次专项法律培训会很必要,也很有意义。旅馆业、娱乐场所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在未成年人保护上具有相应的法定义务,但营业主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这次培训会是普法会,也是警示会,将促进我县旅馆业、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有效整治旅馆业、娱乐场所违规违法接待、招用未成年人问题。


省人大代表、公安县社会福利院(县社区医养服务中心)护理员吴霜霜作点评,建议各职能单位协同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后半篇文章。


省人大代表、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代姗姗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本地的社会背景、形成保护合力三个方面发言,呼吁经营者们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给全县的经营者。


人民监督员江来鸿:我多次参与检察院开展的活动,检察院非常及时地关注到了社会热点,这次培训有利于净化孩子们的外部成长环境,筑牢安全屏障,也是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关工委、团县委建议扩大法治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率,呼吁社会各界形成关心、教育未成年人的共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力量“攥指成拳”,促进公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再上台阶。

经营者代表作表态发言:“我承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行动,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不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做国家和法律禁止的行为。”

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溯源治理

为什么会有这次培训?

记者了解到,2022年,公安县检察院围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能动履职推进溯源治理,就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行政监管及公益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8份检察建议。其中,就该县宾(旅)馆、点播影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造成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经营性娱乐场所招纳未成年人提供有偿陪侍滋生寻衅滋事犯罪问题,对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审查,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查漏补缺、积极履职。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相继结合单位职责开展了各项清查整治活动。

“我们开展这样的培训,目的就是‘治标也要治本’,促进经营者们提高法律认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上治理宾(旅)馆、经营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从而滋生犯罪的问题,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深、更实。”宋晓莉说道。


一次培训远远不够。下一步,公安县检察院将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各方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有效促进公安县旅馆业、娱乐场所健康、安全、有序发展,为全县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后,参会经营者们就规范接待未成年人作出守法承诺。县检察院为大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