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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三个完善” 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督促监护令落地落实

【字号:    】        时间:2023-01-17      

  2022年以来,公安县检察院严格贯彻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理念,对13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因家庭管教缺失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实现检察帮教和家庭管教双管齐下,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完善帮教模式,彰显未检司法力度
    一是组建专业团队。设立未成年人专门办案组,逐案落实“4个1”对案件进行审查,即“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家庭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员”各1名参与帮教。  
  二是注重涉罪背后原因分析。办案中,全面审查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及涉罪原因、父母婚姻状况及监护方式、家庭教育及亲子关系等,重点分析家庭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等与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点、风险点。  
  三是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联合妇联、社工组织,结合专业人员的社会调查及心理疏导报告,分析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犯罪成因及再犯可能性,形成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的综合评估意见。近三年,该院对无社会危险性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33人,其中相对不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帮助一批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如未成年人小军盗窃案,分析犯罪原因时发现其家庭监护条件较好,高三时因父母过于望子成龙造成小军通过沉迷虚拟网游世界以逃避学业、父母压力。通过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建议采用每天一张爱心小纸条留言的方式,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小军也重燃求学愿望,全家鼓励其冲刺高考,最终顺利考上理想的大学。该院也依法对小军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帮助其重新启程。  
  完善定制模式,传递护苗成长温度
    一是细化监护职责。深入摸清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环境,征求监护人意见,综合评估家庭帮教的可行性,针对不同家庭亲子关系特点、监护能力变化等具体情况,“因案制宜”制定个性监护令,引导监护人改变不当教养方式。  
  二是实化跟踪回访。在监护考察期间,检察官每月回访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后的亲子关系修复情况,重点考察监护人在不良行为矫正,协助树立正确“三观”,在就学、工作等事宜上给予未成年人正确的引导和帮助等情况。  
  三是强化督促力度。要求监护人严肃认真配合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员做好监护管理教育工作,并接受检察机关及受委托组织对履职情况的考察评估。对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督促监护令”职责的,该院采取开展“家长法治课堂”、当面宣讲、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形式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训诫并备案。办理小阳盗窃一案中,小阳幼年丧父,母亲张某在上班时经常遭到小阳无理取闹地要钱,且言语激烈、态度粗暴引发张某抵触情绪,遂对小阳不管不顾、避而不见近1年。该院在帮助张某疏导负面情绪的同时,引导二人建立正确的沟通表达方式,并对张某不当监护的行为进行了当面训诫,协助母子重建良好亲子关系。目前张某全力支持小阳学习喜爱的西点师技能,亲子关系得到较好修复。  
  完善帮教团队,提升家庭监护深度
    一是打造帮教阵地。联合县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拓展检察服务站,形成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率达到100%,做到应指导尽指导。针对农村家庭父母外出务工多且观护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依托该县各乡镇村社的护苗工作站、蓝丝带志愿者协会“自强学堂”等基层聚点,专业帮教团队就近在家门口开展家庭指导教育、组织多样亲子互动活动。  
  二是延伸帮教触角。针对在校学生,协助引入学校辅导老师和专业社工帮教团队进行帮教转化。该类督促监护令重点要求监护人与帮教团队、学校建立联系,要求监护人掌握了解未成年人的帮教情况及在校表现情况、心理活动情况。对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特殊家庭,检校携手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后,将该类涉罪未成年人依托在观护基地进行集中帮教观护,督促监护人每日有留言、每周有视频、每月有会见,做到监护人不脱管,家庭关怀不缺位。如办理的小言盗窃一案,因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跑货运、监护不到位,小言养成了盗窃癖好,该院将其送往观护基地后,规范小言日常行为,督促其父每月与教导员了解小言的学习和表现情况,共促不良行为得到矫正,并学到一技之长。  
  三是开展异地帮教。要求监护人定点监督,明确至少要有一名监护人跟随外出打工或上学的未成年人,将未成年人平时表现记录交由当地检察机关,做好监护信息收集工作,同时通过搭建异地帮教微信群与异地未成年人沟通联络,监督家长是否监护到位,直观掌握未成年人的精神面貌和思想状态。疫情期间,该院积极开展异地协作帮教,制定的家庭教育措施被委托院点赞好评。


作者:宋晓莉